全民公众讯(姜泓宇 李志慧)银行系统的服务越来越丰富,网上转账和无卡存款等业务被广泛应用。但时常也存在某些存取款人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彭某2017年1月16日到靖宇县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因取款机均有人,被告人彭某在一旁等候,此时,排在彭某之前的刘某在取款机上进行无卡汇款,由于对自动取款机不熟悉,刘某准备汇款一万元时有三张一百元钞票不识别,刘某错认为其余9700已经汇完,就拿着这三百元去找工作人员询问原因。这期间,被告人彭某趁机来到刘某使用的取款机,发现取款机页面提示退款,彭某按了退款键后,提款机退出9700元。面对厚厚的一沓钞票,彭某遂起贪念,将钱揣入兜中当即离开银行。
靖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彭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并返还给失主,未造成失主经济损失,在羁押期间,服从监规监纪,表现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靖宇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示,在自动存取款机操作时,一定要等到全部操作过程完成了再离开,最好是打一张存款的凭证,这样既能确保存款过程的全部完成,同时也可以防止在出现系统故障后找银行维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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