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最高检:以“三个自觉”提升巡视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0-03-30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最高检:以“三个自觉”提升巡视整改质效

  最高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以“三个自觉”提升巡视整改质效

  “优点一句也不说,就说不足和建议。”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主持会议的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诚恳地请最高检党组班子成员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这次在战“疫”期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化整改,推动巡视整改融入具体检察工作,促进巡视整改成效服务疫情防控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巡视反馈点出的具体问题必须一个不落整改到位,但我们绝不搞应对式整改、形式上销号的整改,而要把巡视整改化为日常检察工作中的自觉遵循,变成党组工作的制度约束。”会上,张军首先代表最高检党组作对照检查,提出了四方面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根源;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融入具体检察工作;牢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以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主要的问题就是自己的理论学习不够、敢于善于斗争的精神不够、统筹兼顾不够……”“所谓政治自觉就是中央还未作出部署,我们就能自觉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把党章的规定、党内法规结合重大工作事项落实好。”会议第二阶段,最高检党组班子和检委会专职委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张军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围绕以“三个自觉”落实好巡视整改的第一责任提出整改举措,并诚恳地请大家提出批评意见。

  “我们新一届党组的许多新要求要让广大检察人员充分理解掌握有一个过程。我们既要以‘求极致’的态度、‘第一责任’的担当意识抓紧推动新要求落实落地,也要把握好工作节奏,做到‘蹄疾步稳’。”张军发言后,大家直言不讳地提出了意见建议。随后,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陈国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张志杰逐一进行检视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弹钢琴’的艺术还不高,敢于斗争的精神和智慧还不够;满足于自己分管的‘一亩三分地’,全局观念还有待增强;检察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创新开展工作的劲头不足,有的工作只是按部就班抓……”对每一位同志,大家都开诚布公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目的。列席会议的民革中央常委、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也从民主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要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巡视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是一个最根本的要求。当前,要努力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我们检察具体行动,为战‘疫’最终胜利和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检察贡献。”会议最后,对以“三个自觉”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张军提出四方面具体要求——

  “思想行动要更自觉。要以更高站位自觉把中央政治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落实在全面依法治国法治责任上,落实在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检察责任上。”

  “整改措施要更务实。我们明确不搞应对式整改、形式上销号的整改,就是要在‘三个自觉’的主导下,提出更务实的整改措施。绝不是中央巡视反馈出了题目开卷答题就可以了,而是要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做到两个融入: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到整改工作和具体检察工作中;把巡视整改融入到党组日常履行政治责任、法律职责中,在具体履职中体现自觉。”

  “整改成果要更长效。要有更高的站位,切实做到‘三个自觉’,才可能使整改成为我们今后工作制度建设的自觉行动,以更长效的整改成果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整改的责任要更严。每一位党组同志首先是党组成员、党的领导干部,要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亲力亲为推进巡视整改举措在具体检察工作中落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指导并作点评。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