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四川南部县六旬老人该下岗还是该退休 谁来关注被下岗老人

发布时间:2012-06-12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四川南部县六旬老人该下岗还是该退休 谁来关注被下岗老人

   四川省南部县大桥镇(原大桥区)雄狮乡邓宗升,曾经被南部县劳动人事局、县财政局、大桥区委、区公所先后行文分别招聘为临时炊事员再到合同制正式炊事员,在大桥镇政府从事炊事员工作30余年。然而,在2001年,年迈60多岁的邓宗升因政府改体却办理了下岗手续;然而与邓宗升老人形成对比的是,从事炊事工作时间较短并天天与他工作在一起年仅只有50岁的赵某却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了国家所规定的一切优惠政策。知情人士称:当时是某个别领导的独裁决定所致。邓宗升十余年来也是屡次上访,要求得到同等待遇,实现国家规定的同工同酬制度。遗憾的是邓宗升老人十多年的上访依旧没有得到同等遇,党的惠民好政策似乎与60多岁的邓宗升老人挨不上边。又怎能体现该县县委书记何修礼在5月11日南部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全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全体公务员要认真学习法律,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全体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提升法律素质,共建‘法治南部’、‘生态南部’!”......

  四川省南部县雄狮乡116社村民邓宗升,从1971年——2001年期间先后在万年乡小学、大桥镇政府从事炊事员工作30余年,最终他从一名聘请的临时炊事员到政府的合同制正式炊事员工人。然而,当他在2001年末61岁之时,南部县大桥镇党委、政府却叫他下岗了,他两手空空而归。如今的他既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社保。十多年来,他不停地上访,找过南部县的相关职能部门,处处碰壁,落不到实处。而与邓宗升一起从事炊事工作只有十年左右的年仅50岁的赵某却办理了退休手续。

事件详情:

  邓宗升生于1940426日,1971年至1979年在南部县万年小学从事炊事员工作;

  1980年,大桥镇中心卫生院把邓宗升从万年乡小学借用到卫生院从事炊事员工作一年;

  1981年,由于大桥区委、区公所炊事员张某身患严重肝炎、胃炎等病,无法从事炊事工作,经南部县人事局批准特聘请邓宗升为大桥区公所临时炊事员,并由区公所解决相关待遇。由于邓宗升工作表现积极,在工作几年后,区公所请示当时县委书记同意转为合同制工人,并由原区公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具体办理了人事手续。这一系列情况,在20061030由相关证人XX勤、XX建、XX明等人出具了书面证明。在邓宗升提供的材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大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200010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在其上面赫然记载着邓宗升所领681元的工资情况。然而到了2001年大桥镇党委、政府便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把61岁,工作30余年的合同制炊事工人邓宗升清退下岗了,从此没有工资,没有社保,作为一个已过60岁的老人情何以堪?

  邓宗升工作几十年,在自己61岁时被办理下岗而不是办理退休,也难怪邓宗升老人心中不平,邓宗升老人说:“哪怕现在已上访了十年,也没想过要放弃,我就是要个平等,这是我们国家提倡的。”真诚希望南部县委、县政府早日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县委书记何修礼的讲话:“...依法行政,服务群众...”。让邓宗升老人安享晚年。

投诉人基本资料:
投诉人姓名: 邓宗升 身份证: 51292219XXXXXXXXXX
手机: 182XXXXXXXX 固定电话: 182XXXXXXXX
QQ号码: 67XXXXXXX 单位名称: 四川省南部省大桥镇金鱼街6号
地址: 四川省南部省大桥镇金鱼街6号 邮箱:  
投诉IP: 1XX.1XX.1XX.XXX 投诉时间: 2012-06-11 20:19:18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被投诉人姓名: 四川省南部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电话/手机: 0817XXXXXXX
地址: 四川省南部县大桥镇 被投诉单位: 四川省南部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