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年来不断强化措施,注重落实,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审判质效,2012年跃居全市法院前列。
加强审执监管,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了全覆盖、操作性强的审判管理工作制度。推行随机分案制度,防范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出台重大案件提前汇报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判权行使,把握工作主动权。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着力统一司法尺度。实行裁判文书签发分级管理,明确分管院长、庭长的签发权限,落实责任。完善改判、发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案件出现差错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通过司法规范化建设,案件质量逐年提升,上诉、发改案件大明显减少,上诉率7.181%,发改率0.897%,同比分别上升1.82、下降1.62个百分点,案件质量跃居全市前列。
依托案件质量效率评估系统,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发挥流程管理的协调、监管、督促等作用,着力加快办案进度,办案效率逐年提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同比缩短0.13天和2.4天。健全审判绩效考核制度,逐人考评,按月通报,年终考核。创新激励机制,实行对每件案件进行卷宗与案件录入信息双评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开展“调解能手”、“精品案”、“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鼓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均衡发展。(讯息来源: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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