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冉某一纸将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分割该房屋。承办法官通过及时与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之所以发生纠纷,是因为二位老人怕儿媳再嫁,如儿媳参与继承,势必将损害孙女的利益。
巫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 (王钰元 李慧玲) 11月4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
2006年李某去世后,在县城留有房屋一套,因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李某的妻子冉某和公婆因房屋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经居委会多次调解未果。2013年10月30日冉某一纸将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分割该房屋。承办法官通过及时与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之所以发生纠纷,是因为二位老人怕儿媳再嫁,如儿媳参与继承,势必将损害孙女的利益。
考虑到两被告已年近八十,腿脚不便,而且上门开庭让双方当事人在自己家中一起面对面调解更有利于案件的化解,法官遂上门到被告家中组织双方调解,法官根据案情的症结所,建议双方将应继承的份额均赠与给李某的婚生女,这样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打消了老人的顾虑,对于这样的建议,双方均表示认可,一家人的隔阂全部消失,和好如初。
中国法院新闻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