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 规范有序管好农村集体“三资”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威远县检察院:启动轻微刑事和解案件 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0-06-09  来源:全球公众传媒/global-journalism  字体大小[ ]

  威远县检察院按照“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结合杨宇检察长对2010年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监督工作承办部门与公诉科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探索创新,经过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对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

  为使 “三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该院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让检察工作更加广泛的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性和公信力。5月26日,该院人民监督工作部门与公诉科召开联系工作会,研讨了启动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的工作方案,针对监督的方式、步骤、范围、时限等实施意见进行了重点研讨,并就下一步制定暂行规定的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对各自部门业务知识学习和研究,要学透、学懂,做到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注重监督的效果;

  二是加强与上级院和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做到分工不分家,全面加强合作,使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三是联合走访县人大法工委、人民监督员和相关部门,积极征求他们对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和建议,结合收集的意见和建议
联合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暂行规定,确保案件监督质量和实效性。(稿件来源:威远检察院 陈双)

全球公众传媒责任编辑: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