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多年来,靖宇县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形式化、格式化问题,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实效性,制定了包括《靖宇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对评查方法、制度、程序、评查结果运用与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规定,内容全面而完整。尤其是对评查工作流程包括评查对象和范围的选定、各业务庭与审管办、审管办与评查人间的交接流程等方面规定了具体时限,使得评查工作更具有效率,案件评查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完善程序,确保案件评查有实效。该院成立了评查领导机构,设立了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由资深法官担任评查小组成员,从信息录入和卷宗两方面对每一件案件进行评查。创新评查工作程序,确保了评查工作的公开、规范,评查结论的公平、客观,使得评查工作更具深度、更能触及本质。
创新模式,扩大评查案件比例。该院坚持对案件实行每案必查,创新了定期评查工作方法,实行日常形式评查(每案评查)和季度全面评查(按比例抽查)两种评查方法并行的方式,使得定期评查工作更有效率和成效。另外还由监察室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对发改案件进行差错分类,根据承办法官的差错程度予以惩处,提高案件监察力度,使审判工作整体质量和效率得到同步提升。(作者:靖宇县人民法院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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