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兰江安)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出台《关于严肃查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该意见明确了查办对象,即案件承办人和相关人员。确定了清查内容,即是否存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吃请、娱乐、旅游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与律师、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者向承办单位领导、办案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是否存在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为有效堵塞内部腐败源,该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完善和规范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制度的案前申报制度,遇到请托说情的报告、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行使案件监督管理权的程序,明确在办案流程中传递材料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对不按规定申报有关情况以及相互请托说情、打招呼、不按程序传递材料的工作人员,一律以违纪论处。
为落到实处,该意见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发动,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该项活动的意义,明确任务和要求;统筹部署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讯息来源: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